南京财经大学9297至尊品牌游戏官方网站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与评定等相关工作时间安排表
(2021年3月修订)
上半年 时间安排 |
下半年 时间安排 |
应完成工作内容 |
相关程序 |
备注 |
4月1日前 |
10月1日前 |
学位申请 |
学位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研究生学位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
|
资格审核 |
学院根据《细则》,审核学位申请人员资格和条件: 1. 研究生学位申请书; 2. 达到课程要求证明; 3. 达到外语水平证明; 4. 公开发表文章原件(仅学术型硕士); 5. 硕士学位论文 |
发表文章必须以南京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 |
4月10日前 |
10月10日前 |
预答辩 |
学院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会议并反馈意见; 学位申请人员根据意见修改并提交学位论文 |
学位论文需按匿名送审格式提交 |
4月30日前 |
10月30日前 |
重合率检测 |
研究生院对学位论文进行重合率检测,检测结果反馈至学院。通过检查的论文直接安排校外评审。未通过或未按时提交的论文推迟至下一批次(一般为三至六个月之后) |
|
5月25日前 |
11月25日前 |
送审结果反馈 |
研究生院委托两位与学位论文研究领域相关的专家进行论文评审,评审意见反馈至学院 |
|
6月1日前 |
12月1日前 |
答辩申请及审批 |
论文通过评审的学位申请人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学院分管领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批答辩委员会成员情况(答辩情况报告表),报研究生院备案 |
答辩委员会中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至少2人,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 |
正式答辩 |
学院组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议。涉及材料如下: 1.研究生学位申请书; 2.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 4.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5.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 |
|
6月5日前 |
12月5日前 |
学院学位评定 分委员会会议 |
分委员会主席组织委员召开会议,提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涉及材料如下: 1. 研究生学位申请书; 2. 分委员会表决票; 3. 分委员会讨论情况汇总报告 |
|
分委员会表决情况上报 |
学院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 1.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情况汇总报告 (附件: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 3.评定硕士学位学生登记表; 4.硕士学位论文 |
名单需由专人审核,分委员会主席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
学位基本信息录入 |
学位申请人员登录“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录入基本信息,打印之后需经本人签字交研究生秘书保存; 研究生秘书登录系统,审核并上报学位信息 |
|
6月20日前 |
12月20日前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授予 、硕士学位名单 |
|
人事档案材料归档 |
学院研究生秘书将以下材料收齐整理后归档: 1. 评定硕士学位学生登记表; 2. 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复印件; |
|
学位证书领取 |
获得学位人员在办理完所有离校手续之后,至学院领取学位证书 |
可写委托书(需亲笔签名)委托他人携带所需材料及身份证领取 |
6月30日前 |
12月30日前 |
学位申请材料归档 |
学院研究生秘书将以下材料收齐整理后归档: 1. 各学院申请 、硕士学位人员上交材料清单; 2. 研究生学位申请书; 3.硕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书; 4. 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 5. 答辩表决票、答辩评分表; 6. 评定硕士学位学生登记表; 7.硕士学位论文(电子档、纸质档各一份) |
|
南京财经大学9297至尊品牌游戏官方网站
二0二一年三月